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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拍攝功能
如何打開及關閉影像檢視功能
影像檢視功能能在您拍攝后立即在顯示屏上顯示
拍攝影像。按照下述操作能夠打開或關閉影像檢視功
能。
1.
在REC方式中﹐按 [MENU] 鈕。
2.
選擇“拍攝設定”標籤﹐選擇“檢視”﹐然后按
[] 鈕。
3.
用 [] 及 [] 鈕選擇所需要的設定﹐然后按
[SET] 鈕。
若需要
﹕
拍攝后立即在顯示屏上顯示影像
約一秒鐘
拍攝后不立即顯示影像
選擇此設定
﹕
開
關
圖標幫助功能的使用
當您在REC方式中的顯示屏畫面上選擇某一圖標
時,圖標幫助功能會顯示有關該圖標的文字說明。
• 下列功能有圖標幫助文字說明﹕閃光方式,聚焦方
式,白平衡,自拍定時器,當前REC方式。
但請注意,只有當用按鈕自訂功能(第103頁)將“拍
攝方式”、“白平衡”或“自拍定時器”配置在 [] 及
[] 鈕上時,當前REC方式、白平衡及自拍定時器的圖
標幫助文字說明才會出現。
1.
在REC方式中,按 [MENU] 鈕。
2.
選擇“拍攝”標簽,選擇“圖標幫助”,然后按
[] 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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